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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的简单介绍

08-24     浏览量:103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目的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有社会公共福利和住房社会保障性质。救急和救困,具有临时性。对象以户为单位,具有本市户口,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廉租房无继承权。本市中低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不限户籍,主要对象是″夹心层″和产业园区企业管理层和务工人员。来源主要政府出资新建

政府出资建设;收购合适商品房租金只收取象征性的房租结合承租家庭负担能力和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一定比例下浮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不同地段将有不同标准。租赁期限不符合廉租标准立即清退公租房租赁期有最长年限,租住期间可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买房后须退房。监管明确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可以收回廉租房。几种违禁行为,房屋将被收回: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等。面积50平米以内

60平米以内,部分户型7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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